税务问题 | 配套服务 | 关于环亚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0755-28132373 13480668832
公司首页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深圳公司 注册英国公司 商标专利注册 香港公司年审 资讯中心 联系我们
优势服务项目
注册香港公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利申请指南

专利申请的复审
编辑:环亚(中国)国际注册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6/28      阅览次数:2029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热度:2029]
环亚(中国)国际注册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伟业大厦5E
电话:0755-28132373   传真:0755-28132373
龙华公司注册,龙华做账报税,工商变更、注销,各类批文,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开户,香港公司审计业务,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变更,香港公司注销
郭先生
易小姐
陈先生
_×
欢迎联系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