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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
编辑:环亚(中国)国际注册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7/28      阅览次数:1235     

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的基本要素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选择公司的形式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4、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5、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注册公司的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刻私章
   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 
   5.办理验资 
   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征函”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6.办理验资报告
   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由银行寄至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12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7.报送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企业登记表格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8.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9.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卡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10.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1.办理统计登记证
   办理事项:统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统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去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开好基本帐户去原验资银行办理验资户销户. 
办理开业手续
   办理税种核定和申请领购发票 法人代表和财务到税务专管员处报到,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办理税种核定,即确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是一般纳税人
   从事服务行业的申请服务业统一发票
   从事商业批发零售的申请商业统一发票
   从事特种行业的需要申请专用发票,如:广告行业申请广告业专用发票,从事运输行业的申请货物运输统一发票等
   公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1-10日须进行纳税申报,领取报表正常申报并缴纳税款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万,到位3万即可;
   需具备条件为:实际经营地址(不限房屋用途,住宅可以)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公司名义签订),租房发票三个月(就近税务所代开),法人和股东的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委托亲友办理,不需要本人出面).
   2.征收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带征或查帐,企业所得税带征税率为1%;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辅导期内开票80万可申请转为一机一卡,辅导期内完不成的企业,继续辅导.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注册的办公场地(所)要求
   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广州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1)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12)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3)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4)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买单位房改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填写下页《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6、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内资分公司设立
   一、查名
   1.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 股东大会决议;
   3.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材料: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 5张。
   三、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
   四、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工商注册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那,股东应当一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做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税收征缴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有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财务核算要求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市场竞争主体进化链展示如下: 
   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广州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公司注册需要多少资本?
   依据2006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资本,股东有出资的义务。注册资本必须经过拥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并报工商局备案。那么,注册一个公司需要多少资本呢?
   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而且,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不能分期出资。
   二、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最为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出资,首期出资可以为20%,其余注册资本在2年内到位。
   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500万元人民币。
   四、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0万人民币。
   五、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比如国际货运代理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二级建筑工程公司要求为2000万人民币。
   六、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外资公司注册是需经审批的,普通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依据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特殊行业的依据行业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不同类型的公司,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特殊行业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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