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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深圳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
编辑:环亚(中国)国际注册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7/26
阅览次数: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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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公司注销 【解散与清算事由】
解散原因应否清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是 股东决议解散是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是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裁定解散是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说明】 (1)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依法应清算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并任命清算组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 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6) 清算期内,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7)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办事程序】 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任命清算组负责人 ↓ 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 ↓ 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 ↓ 办理国税、地税注销手续 ↓ 清算公司财产,编制清算报告, ↓ 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准备文件 ↓ 向公安机关缴销公章 ↓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 领取注销通知书后,公司终止
清算报告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日期、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股东构成及各股东投资比例、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员及清算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职务) 4)刊登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版面)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账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XX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 3.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的处理情况。 (六)附件: 1.国税注销证明原件 2.地税注销证明原件 3.公章缴销证明原件 4.其他附件 投资人签字确认: 清算组成员签字确认:
XX公司清算组 XXXX年XX月XX日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如属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则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书、行政机关的决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消公 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决定。 (4)经依法备案或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证明、海关出具的办结海关手续证明或未办理海关登记手续证明; (6)有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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