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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深圳公司(有限公司) |
编辑:环亚(中国)国际注册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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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1个-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3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公司场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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